近期,株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群众投诉电视广告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购买药品的案例,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将借助县电视媒体发布购药警示,每天定时通过县电视台等公众媒体向消费者发布药品、保健食品消费警示。并将会同有关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采取联合公告、联合检查、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厉惩治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信息的违法主体。
在此,该局提醒公众切莫轻信广告,选择正当渠道购药:消费者购买药品必须认准药品标识、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患者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凭医师处方到合法的药店购药,并索要购药发票,千万不要盲目自行配药,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疗效的广告药品;消费者在购买、服用药品时,如对药品质量存疑或产生药物不良反应,向县食药监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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