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租他人物品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但是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一、房屋买卖后原有租赁合同怎么办?
房屋买卖后原有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与出租人是什么关系?
出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的人,是出租人。原则上,出租人应当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出租人类型:1、财产所有人、国有企业财产管理权的所有者、典当行在典当期间,可以出租典当取得收入4、房屋使用权人可以出租房屋、占有人是善意占有财产的人、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该房屋重新出租,成为新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承租人是指在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租金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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