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北京市房产税的征收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至15号,10月1号到10月15号,大家一定要在规定的纳税时间内,及时的向当地的税务部门交纳房产税。目前北京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是针对一些用于商业性目的的房产,自住房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是不包括土地的价值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2)税率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主要有两种税率:一是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二是实行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缴纳方式?
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年颁布实施,目前正在酝酿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房产税缴纳按年征收、分期。各地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略有差异,请咨询当地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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