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所涉及的产权归属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一、父母为子女买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为子女买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婚前婚后有两种情况: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给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给予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夫妻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或女的个人赠与,与子或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或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或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或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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