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收入相当于按照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收入进行所得税的征收,一般的征收比例为20%,按照所得额的百分之二十进行缴纳即可。一次性收入属于个人所得,需要依法缴纳一定的税额,一般比例为百分之二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北京个税缴纳条件和标准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2014年北京的工资扣除标准依然是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北京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具体表格如下: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的数额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的“超’’字,是指征税对象数额超过某一等级时,仅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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