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发放标准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提高,城区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12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等三县(市)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00元
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及领取指南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及领取指南。
领取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求职登记表》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二份
4、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具的失业证明一份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榷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榷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及领取指南百科。
领取期限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条件
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城镇企业及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长沙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2.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3.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
4.参保人员信息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6.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8.劳动合同复印件
9.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10.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相关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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