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今天公告于6月20日与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订立三份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总代价为6107万元。并在之前12个月内曾与广深实业所控制的多个实体订立其他四份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总代价为408万元。
广深铁路表示,公司因建造广深第四线而额外需要土地,因此与广深铁路实业签订协议购买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拆迁补偿相关物业。
根据拆迁协议,广深铁路拟对广深实业以下物业进行拆迁和补偿,并购买相关土地使用权: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铁路林场总面积约为7.858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中心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772平方米的住宅及商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北站H302-56号宗地,面积约为433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北站西村建筑面积约为9842平方米的15栋楼宇。
据介绍,上述三处物业在广深实业账目中的总账面值约为740万元。由于上述土地及构成物业组成部分的土地均为历史划拨用地,因而上述广深实业账目中不含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上述代价合共6107万元系根据评估报告而确定。
根据其他拆迁协议,广深铁路已向广深实业(或其控制的实体)支付约407万元,以对其位于布吉、樟木头和石龙等处总建筑面积约5831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拆迁补偿。
广深实业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持广深铁路总股本41%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广深铁路向广深实业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对其物业拆迁补偿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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