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几十块钱怎么处理?
1、职务侵占几十块钱的处理方式为,要求侵占行为人返还侵占所得。
职务侵占行为不构成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公司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当事人返还被侵占的财产和赔偿损失。
对侵占、职务侵占,不够刑事处罚的,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能给予治安处罚。
2、职务侵占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来管辖
但如果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发生职务侵占行为的,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没有劳动合同不一定能告职务侵占,若职务侵占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只要可以拿出相关证明自己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构成犯罪的,没有劳动合同能告职务侵占吗,需要检察院审查后确定。
二、股东私自分红算职务侵占吗?
1、股东私自分红一般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2、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非法占为己有。
股东出资的财产虽然属于公司所有,但股东依据出资取得的股权属于股东所有,公司对所有股东的出资拥有法人财产权,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是股东和公司各自享有的法定权利。
三、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客观方面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主要体现在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首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其中,主管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他支配本单位财物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本单位财物的职务活动。
2、职务侵占与合同诈骗基本上没有共同点,两者没有可比之处,其区别很多,比如:
(1)前者要以签订合同在形式,任何人都可以采用。而后者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也就是说必须是受害单位内部的人才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2)前者在目的是要进行诈骗。而后者中,只要行为人以职务之便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就可以构成,不一定要采取诈骗形式。
(3)两者没有可比性,因为合同诈骗是“对外”行为,职务侵占是“对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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