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离婚后又发现新的共同财产,遂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分割。3月31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原告曾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07年,原告曾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按照传统仪式结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年生育一男孩。2009年4月13日双方补办登记结婚。2009年12月3日在章贡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后原告发现被告在2008年12月17日私自收藏了夫妻共同存款30000元,遂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法院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先前的关系,在阐明法理的同时,从小孩的成长等方面与原被告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陈某某于2010年4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曾某某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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