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可以分男方的安置房,结婚前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因政府婚后征收政策,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被征收,并以产权置换方式无偿取得安置房的,征收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给予公平补偿。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原所有人。因此,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变,其价值是在婚前取得的,以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为基础,因此安置房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期间不能分割。因政府婚后征收政策,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被征收,安置房因与被征收房屋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的。产权置换的房屋价值存在价差,由夫妻共同财产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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