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结婚,宁波男子向某仍与一越南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下孩子。近日,这名宁波男子和他的越南新娘因重婚罪双双被法院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据介绍,男子向某是宁波鄞州的个体经营者。2012年,他娶了个越南新娘。新娘黄某原来住在越南老街省老街市巴沙县。婚后,二人在鄞州过起小日子。2014年6月,他们的儿子出生。
然而,让他人没想到的是,向某早在1996年就已经登记结婚,而越南新娘是明知道向某已婚,仍然与他共同生活并生下孩子。2015年6月25日,黄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7月2日,向某也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鄞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向某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黄某明知向某有配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法院分别判处夫妇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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