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财产继承分配:财产继承分配财产继承分配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其份额应相等。在特殊情况下,遗产可以不平等分配,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
意外死亡财产继承顺序
意外死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遗嘱的,按遗产继承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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