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新生儿上户口,无需提供生育证明;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婴儿监护人或户主应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父母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除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给新生儿上户口,无需提供生育证明;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婴儿监护人或户主应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1、出生证明;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除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婴儿出生后如何申报户口登记?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婴儿出生后可以进行户口登记。然而,针对婴儿户口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法律并未进行详细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婴儿户口登记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一般情况下,婴儿出生后,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携带婴儿和相关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进行登记。所需材料可能包括:婴儿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户口登记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了解所需的具体材料和流程。
在我国,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婴儿监护人或户主应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可以进行户口登记。然而,针对婴儿户口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法律并未进行详细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婴儿户口登记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户口登记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了解所需的具体材料和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