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婚证在男方或女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都可以。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等等。
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吗
一、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吗
1、籍贯不是户口所在地吗。籍贯是指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一个家族族群在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出生地和籍贯有什么区别
出生地和籍贯的区别如下:
1、两者定义不同。出生地是自己出生的地方。籍贯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
2、填写籍贯地址时会随着祖父的居住地有不确定性,而出生地是唯一的;
3、籍贯是一个人出生,上户口的时候就要填写,且终身不再更改的。所以先有籍贯再有出生地,上了户口,才能表明出生地。基于出生地原则,在当地出生的孩子,就拥有该国的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该国公民。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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