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不还影响个人借款吗?
欠债不还只要不影响其他贷款条件,就不影响个人借款。影响贷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二、如何办理贷款?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
《贷款通则》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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