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示的商品是要约吗
展示的商品可以是要约。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商品进行展示的时候,相关的说明符合要约规定的,就是属于要约,商品的展示者在承担展示时作出的承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三、要约的特点是什么
要约的特点是:
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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