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由劳动局受理,用人单位没权利撤销。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一旦出具,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是无权撤销的。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上诉,要求重新判定。用人单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这个是有时效的,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已经发生法律效应的话是无法申请撤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3、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6、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包括哪些基本信息?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4、必须要在合同时间范围内并且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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