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是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在诉讼时效中主张权利的,就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其债务是能强制执行的,只要权利人有相关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
一、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是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二、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能不能强制执行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权利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部分履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没有履行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部分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关系的变化。
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
《意见》第一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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