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定义
1.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泰晤士报》
2.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印度媒体》
3.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卫报》
4.一种警察力量。--《每日电讯报》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城管有没有行政强制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诚27日下午做客,解析正在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张*诚直言不讳地表示,城管是没有行政强制权的。
张*诚说,最初有些同志说城管这个组织没有法律依据,他不这么看,他认为,城管存在的法律依据应当是《行政处罚法》十六条,当时规定了一个综合执法。
在回答城管有没有行政强制权的问题时,张*诚坦率地讲,“我认为它没有。”张*诚解释说,其法律依据仍在《行政处罚法》十六条。这一条里很多都是扣押权力,扣押来自于《行政处罚法》的“登记保存”,“登记保存”还不能异地保存,规定首先的目的是为了取证——你这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还是违法的——而不是为了让行政机关去执行。结果现在很多行政机关使用“登记保存”这个权力是为了自己执行,“把东西先扣下,拉走,回来找我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城管非常明确的是一种扣押的措施,是没有行政强制权的。但是现在很多行政机关普遍在用“登记保存”,不光城管在用,其他很多部门也在用,而且用不是为了取证,而是为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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