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知情参与洗钱怎么定罪量刑
关于无意或罔顾事实情况下从事洗钱行为是否应被视为犯罪以及是否应当承受刑事制裁,这一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明确解答。
根据现行法规,仅有当个人明确了解其所参与的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诈骗犯罪等特定类型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衍生经济利益时,以隐藏或者试图掩盖这些资金的原始来源及其真实性质的行为才会被判定为犯罪,并面临相应的刑事追责。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洗钱之后怎么没收
洗钱罪(MoneyLandering),又称“洗钱”或“清洗金钱”罪,指行为人在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违法所得以及这些犯罪所产生的收益之后,为了掩盖、隐瞒这些非法收入的来源和性质,而采取各种手段提供资金账户,或者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采用其他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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