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已经裁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并不是根据裁定生效判断房屋所有权转移,只有根据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才能判断所有权转移生效。
一、小车去车管所解押需要什么手续?
去车管所解押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理契税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材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2份;
2、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享受契税优惠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及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三、出卖人签订卖房合同后死亡的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是指登记机构依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从转让人名下登记至受让人名下。若出卖人在房产转移登记前去世的,应当由其若继承人应当先办理房屋继承的转移登记,然后再与买受人一起向登记机构申请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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