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超期怎么赔偿
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后,仍然不释放被拘留人员的,属于行政侵权,被拘留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超期行政拘留的,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被拘留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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