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
一、房产遗产如何分配?
房产遗产的分配有遗嘱依遗嘱,没有遗嘱的则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什么是房屋遗产继承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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