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四十六条明文规定,诽谤罪乃为告诉才处理之犯罪类型,即唯有在被害人提出控告之后,方能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若被害人未能积极配合,即未提出控告,则犯罪嫌疑人将无法受到诽谤罪的法律制裁。
然而,若被害人在获取证据方面确实存在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这便意味着,倘若被害人由于某些原因而无法自行搜集证据,可向法院申请援助,法院亦可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即便在被害人未能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只要公安机关能够收集到充足的证据,法院仍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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