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法律中合同定金规定是什么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一方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里的“双倍返还定金”即为民法典上所称的“定金罚则”。
二、定金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此项修改对于定金合同的运用并无实质影响。
违约定金当然是定金的优先属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其他定金也是大量存在的,尤其是立约定金,广泛适用于投资类、房产交易类的合同中,例如股权投资类合同,一般交易对手之间要首先签署一份“框架协议”或“意向书”,为了表示交易的诚意并作为排他的对价,收购方有时会向转让方支付一笔定金,并约定在既定条件满足后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收购义务,否则丧失定金,同时转让方如果不按约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会双方返还定金。这是投资领域的常见游戏规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定金的数额,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三、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五)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六)主合同有效。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如果定金合同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所附的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定金合同才生效。定金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特殊的条款,为定金担保合同的生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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