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哪些代表投了“两高”工作报告的反对票,成了许多媒体关注的热点,全国最有影响力的报纸《南方周末》还点名报道了一些投“两高”工作报告,尤其是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反对票的代表,这些代表在接受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表达自己对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不满,于是,他们就投了反对票,尤其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更是显得非常的“胆大”,并表达自己对司法腐败已经达到了不可容忍的地位,象这样的代表和教授非常值得我们尊敬,他们才是人民的真代表,代表人民在说真话,而不是说一些无关痛痒的假话、空话和套话,这样一种真实的力量才能推动中国民主法治的发展。当然,也许这些代表任期快到了,也不谋求连任代表,也不怕打压,他们干脆豁出去了,该说什么,就说什么,就如,梁慧星教授,他投了反对票,而且还公开向媒体表达,他就是投了反对票,你说,有关领导知道,又能对他怎么样,反正他也没当什么官,一心做学问,有关领导不满意,你总不能不让我做学问吧,况且,他们的言论自由也有宪法的保障,不管发表什么言论,都享有言论豁免的特权。
但是,冷静下来,我们就在思考,与西方国家的国会或者议会投票表决中的反对票与赞成票相比,我们国家人大代表所投的反对票比例还是偏少了,尽管有500多人投反对票,100多人投弃权票,“两高”的工作报告最后还是顺利通过,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工作报告,每次都是高票通过,这到底是否正常呢?
当然,如果与朝鲜以及伊拉克萨达姆时代的国会相比,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是进步了很多,毕竟还是有不少人投了反对票,而不是象朝鲜或者伊拉克这样的国家,他们在表决某项决定或者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时候,几乎是百分之百通过的,这样的国会选举或者审议表决就显得更假了,地球人都在笑!
如果观察西方国家的民主运作制度,我们就可以发现,不管是选举国家领导人,还是表决通过某项法案或者议案,他们反对票与赞成票的比例总是相差无几,有时候,赞成票稍微多一点,使得某个决定以非常微弱的比例通过。我想,这样的民主制度才是真实和可靠的。毕竟,在民主制度中,不同的代表来自不同的阶层,来自不同的地方,代表了不同阶层或者是不同地方的利益,他们在某项决定上不可能都是一致的,相反,往往会产生利益的冲突,这种利益的冲突就通过民主协商,不断妥协,最后达成大家基本能够接受的最大共识,这就是民主的本质,民主的本质就是在各种不同的力量之间展开对抗、博弈和协商,最终多方都选择了某种妥协,以换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但是,我们国家的民主制度为什么一直没有很好地运作起来呢?我想,原因在于,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总是重视缺少一种民主协商、妥协的精神。我们在开会的时候,总是强调以大局为重,强调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强调一种非常宏观的、抽象的利益以及价值观,而这样的一种宣传其实是忽视或者掩盖了不同阶层之间利益的差别,最终可能就吞噬了某个具体的利益。
我一直在想,如果每个具体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每个人的具体利益不能得以实现,那么,那些所谓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怎么存在?说到底,有些代表代表的不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是代表某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口头上说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其实可能是代表他们自己的利益。最后,损害的还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每个具体公民的具体利益。
那么,怎么才能让人民代表能够真实反映人民的利益,在投票的时候,能够按照自己内心的意思去投赞成票或者反对票而不会受到追究呢?我想,除了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外,其实,还有两个技术性手段,可以更好地对地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个解决出路,不管是两高的工作报告,还是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能够拆开的,就拆开表决,把这些工作报告,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几块,要求人大代表逐项或者逐条表决,你可能不满工作报告中的某些内容,那么,你就投反对票,你可能对工作报告中的某些内容非常赞成,那么,你就投赞成票。这样一种表决方式,就是给人大代表松绑,不会因为对工作报告中的某一项或者某些内容不满意而连带否决那些自己满意的内容,而且,只要是人大代表反对票较多的,就是我们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两高”要重点整顿改进的地方,这样,我们有关国家机关在整顿改进的时候,就能很快找到重点所在,而不像现在,即使有反对票,国家机关也不知道人大代表不满在什么地方。
第二个解决思路,人大代表在开会坐位置的时候,要随意坐。虽然,各省级单位代表的位置是固定的,但每个人大代表的位置却不是固定的。这样,即使有代表投了反对票,也不用担心来自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单位领导的报复。我虽然不是人大代表,但每年两会在开会的时候,我就在想,人民大会堂不知道有没有安装探头?人大代表的表决器是否有反对票、赞成票以及弃权票的记录?有人说没有。但是,我想,许多代表在投票的时候,总是会想,我投了赞成票,当然没事,但是,如果投了反对票或者弃权票,是否会被发现呢?因为每次开会的时候,哪位代表坐在什么位置,已经事先有安排,这位代表如果对工作报告不满意,投了反对票,有关国家机关或者领导要查你,其实,是很容易查到的,因为,那个表决器上可能有记载,或者那些表决设备可能可以查到?为了消除人大代表的疑虑,我建议,每次开会的时候,每位人大代表的位置不要固定,可以随意坐。例如,福建省代表在多少排,但是,具体的代表坐在哪个位置?事先不固定,而是由人大代表随意坐,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心地去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可以放心地去投票,尤其是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通过这样的两个技术改造,我相信,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以及“两高”的工作报告的反对票可能会大幅度提高,这对于改进我们国家和政府的工作是非常有好处,对于抑止腐败也大有好处,而且,还能直接提升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权威。
现在地方政府、地方人大常委会以及地方“两院”的报告很少出现反对票了,原因在于地方人大开会的时候,大部分都是用举手表决,更令人叫奇的是,有时候开会,还让反对的请举手。你说这样的表决方式,领导就在主席台上,哪个代表敢反对,敢举手啊?
那么,如果出现了过多的反对票而导致这些报告没有被通过,这些国家机关到底应该怎么办?现在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没有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知道怎么操作的。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湖南某中院的工作报告被否决了,沈阳市政府的工作报告被否决了,但是,这些领导可能照当。
因此,我建议和呼吁,为了提升人大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了推进我国民主和法治的建设,地方人大在选举或者表决的时候,要向中央看齐,也要装表决器,而不是用举手。代表要随便坐,只要这些报告某否决了,就说明上一年的地方政府、人大常委会以及“两院”的工作没有做好,有关行政长官应该下台,并受到有关责任的追究,而且,还要针对人大代表不满意的地方,深入展开整顿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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