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汇票到期日如何计算
票据的期限,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以应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如4月15日签发的票据,5月15日到期;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一天为到期日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
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如4月15日签发的90天票据,则到期日为90天-4月份剩余天数-5月份实有天数-6月份实有天数=
90-(30-15)-31-30=14,可见,该票据于7月14日到期,与此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二、商业汇票到期的后果
1、若持票人不在到期日及其后的法定期间内提示付款,将失去对前手的追索权。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其追索金额包括的利息从到期日开始进行计算。
3、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前行使付款请求权。
4、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般也是从到期日起计算。
5、更主要的意义在于确定付款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的期限。
三、商业汇票怎么报价
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展商业汇票公开报价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财务公司可以进行报价。
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有以下三种方式:定点报价、定向报价、全系统报价。
商业汇票公开报价业务类型包括买断式转贴现买入报价、买断式转贴现卖出报价、回购式转贴现买入报价、回购式转贴现卖出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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