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到期后重新存入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一、恶意转移财产有什么补救措施
如果发现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前收集证据和保全财产是维权的关键手段。财产证据收集后,防止对方隐瞒财产。离婚时恶意转让财产的补救措施如下:
1、转让现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妻子以丈夫名义存的款是属于赠与吗
妻子以丈夫名义存的款是不属于赠与。在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中,有的女性会将存款存入丈夫名下的银行账户,其实这种以丈夫名义存款的行为并非赠与。赠与合同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方接受而生效的合同,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即赠与人明确表示无偿给与他方,他方愿意接受。以丈夫名义存款不等于将存款赠与给丈夫。
三、哪些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名下的的银行存款,在离婚时如何确认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法官在诉讼中进行分割。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看账号登记在谁名下。法院在处理银行存款时,范围一般仅限于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登记在其他人名下的存款,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不予处理。
2、看存款的时间。司法实践中,认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存款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根据存款存入时间来判断。一般在结婚登记前存入的为个人财产,而结婚登记之后存入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看资金的来源。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
(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
4、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你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
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全文8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