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证材料
1.《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一式1份)
2.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原件备查:
(1)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原省人事厅印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
(二)换证程序
1.个人或单位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网上基本信息、相关附件材料。
2.单位人事部门完成审核后,进行网上信息上报操作;上报后打印《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并在《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相应主管部门。注:有主管部门的杭州市属单位按隶属关系分别报送相应的部、委、办、局或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其他单位(含非国有单位)按隶属(或属地)原则报送相应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或中心。
3.主管部门审核,退还相关附件原件;完成网上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4.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将相关证书信息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制作证书。
5.市人力社保局收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制作好的证书后,在网上公布领证信息,领证人员携带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和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领取新版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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