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子女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
时间:2023-05-03 14:51:27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父母死亡子女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

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其中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家庭承包林地,继承人可以继承收益并继续承包;其它方式承包土地,也可以继承。

(一)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是针对的是“农户”,是以农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集体所有,并不产生什么继承权的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其户口上己经没有其它人在户,就属“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组织将其土地收回该户的承包土地另行分配。

如果在分户时,己经在分户协议中明确清楚了承包地划分问题,老人过世归儿女耕种,那么子女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会破收回的,只收回老人所在户口拥有的承包地。另外,承包地虽然不能继承,但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传费用等收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二)家庭承包林地,继承人可以继承收益并继续承包。如果是林地,其承包经营权可以发生继承。具体可参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三)其它方式承包土地,可以继承。一般像荒山荒地等土地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承包费和承包期限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承包收益按照《民法典》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当然,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继续承包,则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转让,转让费作为遗产分配。

二、农村住宅没有房产证可以继承吗

农村住宅没有房产证是不能继承的。

农村的房产是有房产证的,如果一时没有,那就需要补办。只有拥有了房产证,才能进行房产流转的一系列活动,才能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以农村的朋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一定要积极的去办理下来,对于以后是很有好处的,也能减少很多麻烦。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一般来说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方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就是说,不管是本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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