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注: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二、办理机构
珠海市金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材料
1、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不得涂改,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提交原件。
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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