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法定解除情况如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时购买者可以退房。可以退房的情况如下: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无法修复或修复也无法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因开发人员的错误不能按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人员擅自变更计划设计。
告开发商违约胜诉
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房人如约支付了全款,开发商也如期建成了商品房,并通过了竣工验收,具备交房条件,通过圆通快递公司书面通知了一千多户业主收房,还在当地媒体发布了交房通知。业主刘帅没有收到书面通知,主动电话联系开发商,后亲自登门要求交房,开发商以换人了、没有业主信息等理由百般推诿,拒不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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