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欠债不能冻结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但是该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家人欠债家属有责任吗
家人欠债家属是否有责任视情况而定。
首先,若债务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其次,如果债务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家人没有义务替其偿还债务。
第三,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其配偶有义务替其偿还。
最后,如果债务人死亡,家人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没有偿还的义务。家人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自愿为债务人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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