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冻结财产,除非当事人在诉讼之前申请了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的,可申请冻结财产。
一、诉前保全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
可以申请保全,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见,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视是否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及具体案情而确定。
二、签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签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如果是就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就财产分配不公可申请重新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之后后悔了如何处理
离婚之后后悔了可以复婚,如果是就财产分割问题后悔了,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约定;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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