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不一定能继承遗产,首先,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条件的遗嘱,才可能继承财产。其次,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内容没有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多份遗嘱都能继承财产。再次,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性,因此,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内容有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那么存在冲突的其他遗嘱不能继承财产。
一、公证遗嘱是否可以撤回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则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它的全部失效;
6、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因此,公证遗嘱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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