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业主在小区或楼内享受物业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根据合同约定,业主需要在房屋验收合格后尽快交纳物业费。支付方式通常包括现金、刷卡或转账等,方便快捷。同时,业主也应在合同中约定交纳日期及方式,以确保双方权益。
物业费一般按照合同来执行,合同约定交纳多少,什么时候交,支付的方式是什么按照合同来即可。按照普遍做法,在业主验收房屋后就要交纳,因为那个时候你已经是这个小区或者这栋楼的共有者,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一切服务,比如基础设施、安全、道路、绿化等服务。虽然未居住,但是不影响物业费的交纳。
物管费何时起付及交房日的认定
问:按照规定,物业管理费自交房之日次月算起,请问交房之日如何认定?以实际交房之日,还是以通知交房之日?小区已交房,但业主事后发现开发商在未符合合同交房的条件下向业主交房,是否可以认为交房并不是实际交房之日,待开发商满足交房条件之日才是真正的交房之日?
答: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为业主提供公共区域的管理与服务所需的费用,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交房付费的日期是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或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日期为准。如在交房过程中,因开发商的原因,小业主不能接受交房的条件,此期间的费用则由开发商支付,直到符合收房条件为止。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房地产时报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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