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期限是多久
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期限是2个工作日办结。
二、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条件
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
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人社、组织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
5、职工缴存已足额到位且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6、申请材料齐全。
三、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退休证或者人社和组织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四、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五、湘潭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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