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6、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饮酒导致受伤是工伤吗?
问:小周酷爱喝酒,兴致一来随时都会喝上两口。近日,小周在上晚班之前喝了一瓶啤酒,喝完酒就骑车去上班了,可就在上班的途中与他人发生相撞,小周的腿部被撞伤。事后,小周找到单位要求按照工伤进行处理,报销医疗费。但是单位却表示,小周是由于饮酒才导致的撞伤,不属于意外事故,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单位这种做法对吗?
答:上班前不应饮酒,这是任何一个单位员工都应该遵守的纪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周是由于饮酒过量导致上班途中被撞伤,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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