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公司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应当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
1、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5、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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