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补贴标准为: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
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年以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现市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1996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享受优抚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起除了百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外,大连首次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也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元---200元之间。
一、居家养老政府补贴标准
1.73周岁及以上城市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城市低保老人、低收入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及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其中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则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和4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享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和城市低保救助的,仍按照原标准渠道予以发放。
2.73周岁及以上非低收入群体中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和2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
3.90周岁及以上群体,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属低收入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和4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属非低收入的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和200元给予专项护理补贴。享受高龄补贴的仍按照原标准渠道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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