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份遗嘱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而这几份遗嘱内容上相互抵触,可推定最后一份遗嘱是对前面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适用此规定的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须合法有效。
二、遗嘱可以别人代写吗
遗嘱可以别人代写,但是代写遗嘱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
2.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来代为书写遗嘱;
3.遗嘱要标清楚写遗嘱的年月日;
4.代写遗嘱的人和立遗嘱的人均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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