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和股权增持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出质的,而股权质押借款的用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
一、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约定自动解除要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当事人可以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用吗
法律规定,只要是不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三、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如下:
1、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质权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未清偿的,可以依法行使质权;
2、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
4、质权人有禁止出质人非法转让设质股权的权利;
5、质权人对股权有物上代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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