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能个人缴纳。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手机上能提取公积金吗
手机上能提取公积金。手机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下载并打开手机公积金APP,点击“个人中心”,然后点击登录自己的账号信息。第一次登录的需要注册;
2、账号登录成功后点击手机界面下面的“业务办理”。随后点击“我要提取”;
3、在“我要提取”的界面,点击“偿还公积金贷款”、“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其它选项;
4、此时界面会出现提交过的有关信息,例如借款人姓名、证件号码、贷款合同号编号等。随后点击“下一步”;
5、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输入提取的金额、收款的账户、银行等。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6、最后点击上传身份证照片和银行卡照片;
7、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中心审批”,随后就可以等待处理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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