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买方交纳购房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办理立契手续,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销合同、完税凭证、权属申请登记表等
一、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吗
办理房屋过户时,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买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以及身份证明;产权共有的,还应征得共有人同意。
二、安置房有房产证如何过户
安置房有房产证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房屋过户手续的流程是:
1、提交申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审查资料。当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评估房产。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双方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房屋过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5、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给当事人;
6、领取证书。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领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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