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分包不可以做主体工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得将其拆开,需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分别给数个承包人进行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的条件有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等。
一、建筑劳务分包可以做主体工程吗
建筑劳务分包不可以做主体工程。主体工程分包违法。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二、建筑劳务分包的条件有哪些
建筑劳务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三、建筑劳务分包的方式
建筑劳务分包有以下方式:
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n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n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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