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发挥好监督作用。作为企业专设的监督机构,监督是其主业。监事会要按照公司法、监事会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通过日常监督、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主要有国资委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和国有大企业集团向分、子公司派出监事两种形式。外派监事的产生,既有西方管理思想对我国企业管理的影响,又有我国国有企业内生性的需求刺激。
一、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吗
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有三个下属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50%以上的股票,控股最大的一方,称为控股国有企业或绝对控股国有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
二、监事长对企业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监事主要是对公司高管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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