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简易责任书和一般流程责任书区别
关于未涉及人员伤亡且无财产损失(包括汽车损坏)价值不足两千元的轻微交通事故,我们建议采用简化流程予以解决。
例如,当您报警并等待交警抵达现场后,他们会立即为您开具事故证明单,然后您只需要各自寻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可。
如果事故涉及的金额超出了上述范围,那么便不再适用简化流程来处理,此时交警将会按照正规程序对涉事双方的车辆进行扣押检验,同时进行现场勘查,并最终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吊销驾照吗
倘若肇事者对于整个事故负有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且此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毫无疑问,其驾驶执照将面临被吊销的命运。
若事故的发生源于酒后驾车,并导致了人员伤亡,即便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驾驶执照也必须被吊销。
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同样会导致驾驶执照被吊销,而且很可能终身无法再次获得驾照。
然而,如果事故责任完全不在于肇事者,比如死者对整个事故负有全责或者主要责任,那么通常情况下,驾驶执照是无需被吊销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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