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你所描述出的客观事实,属于刑事与民事重叠交叉。对与最有效的是刑事立案,通过公安机关立案追缴或司法机关责令退赔,这是首选。其次,公安机关如不立案,认为是经济纠纷,你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
2、从刑事方面分析。诈骗是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或虚构事实。购买企业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你是委托了他进行办理。从这一点来说并非诈骗。如果,对方公司并没有要求先付40万再签合同或者说只是要求签了合同后再支付,是他自己虚构出来让你提前给付的事实,他又私自占有拿不出来,这就构成诈骗了。
3、没有隐瞒与虚构事实,一切都是客观的。你们向他支付款项,授权他来办理,他支付不出来,属于合同纠纷。他与你们之间是代理关系。你们与收购企业是合同关系。签订协议以后,你们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否则违约。至于你和他之间的代理关系,你们可以起诉请求返还款项。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或工商信息,转款凭证等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在起诉后,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以后的有效执行。
4、还有一个刑事自诉的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方的行为虽不构成诈骗,但不一定就不构成犯罪,不排除构成侵占罪的可能。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保管的财物可以是因委托关系而形成的。而本案,你将款项交给他保管,在签合同后,由他向被收购企业方支付。因委托而形成保管关系,拒不归还。总的来说,此事你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关键在于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如遇到坐牢都不怕的,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你可能理想的目标不是最快方法,而是考虑是否能实际追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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