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技术合同如何备案
时间:2023-03-23 14:00:54 2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首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完成后,通过“登记系统”录入技术合同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通过“登记系统”对技术合同进行初审、分类登记和核定技术性收入,并提交科技局审核认定,生成技术合同数据,税务部门通过金三核心征管-嵌入式辅助平台下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页面,查询、查看或重新获取认定证明信息。

技术合同经审核认定后,申请认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登记系统”自行打印盖有“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电子印章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

一、技术合同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七条

财政、税务等机关在审核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申请时,认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重新认定。财政、税务等机关对重新认定的技术合同仍认为认定有误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审批。

二、技术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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