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简单来说,遗产管理人是对死者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防止遗产在管理过程中被转移、隐藏。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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